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3-09-06 点击数: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技能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上进心、集体观念、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我院特拟订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如下:

一、加分

(一)、对象

1.通过等级考试的学生;2.参加校院重大活动;3.各种比赛获奖的学生;4.学生干部;5.有特殊贡献的学生;6.发表文章的学生;7.宿舍获奖(雅室、文明宿舍、标兵宿舍)成员;8.社会实践重点团队

(二)、标准

1.等级考试

本二学生:凡通过英语六级、计算机三级,各加0.8分,四级优秀0.5分。

本三学生:凡通过英语四级、六级,各加0.5分和1分,计算机通过二级、三级,各加0.3分和1分。

2.运动员

⑴.凡报名参加校运动会、大合唱等,努力训练,积极参加比赛的学生给予0.1分的加分,获得校运会前六名的分别加0.2分(第六、五、四名),0.3分(第三、二名),0.4分(第一名);凡参加市(苏州)级,省级运动会取得佳绩的,加分相应增加1倍,2倍;凡破记录的,额外加0.3分。代表院参加校运动会方阵者每人加0.1分。

⑵.学院运动对(足球队,篮球队,排球队、拔河等)参加校级比赛,取得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每位队员分别加分0.5分,0.4分,0.3分;凡参加市级,省级的比赛,取得佳绩的,每位队员加分相应增加1倍,2倍。

3.获奖学生

凡参加院举行的各类比赛或活动,取得一、二、三等奖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学生,分别加0.3分、0.2分、0.1分;凡参加校举行的各类比赛或活动,取得佳绩的,加分相应增加0.1分;凡参加市(苏州)级、省级和国家级举行的各类比赛或活动,取得佳绩的,加分相应增加1倍、2倍和4倍。

4.学生干部

为全面提高、调动每位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决定按学生干部人数的不超过10%20%30%的比例,分别加0.5分、0.4分和0.3分,以补偿一部分学生干部因积极忙于学院和班级的工作而放弃的学习时间。负责组织开展校院范围的校园文化、科技活动的分别加0.40.2分;被院聘为学生辅导员,且工作努力的学生,加0.5分。

5.有特殊贡献的学生

1).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好、集体荣誉感强(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的学生做出的贡献,经所在班级和学院考核确定,给予不超过0.5分的加分。

2).取得第二学历的加1分;通过程序员考试的加1分;参加考研取得复试资格的加1分,录取的加2分。

3).参加无偿献血者每次加0.1分。

6 发表文章

发表在校报上的文章每篇加0.1分;入选大学生论文集每篇加0.3分(多人合作按一定比例分享0.3分);发表在省级刊物上的论文每篇加1分(多人合作按一定比例分享1分);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的论文每篇加2分(多人合作按一定比例分享2分);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论文每篇加3

7.宿舍获奖

1).校雅室成员,每人加0.3分;院雅室成员,每人加0.15

2).校标兵宿舍成员,每人再加0.3分。

3).一学年中获两次校文明宿舍成员,每人加0.5分;一次加0.25分。

4).一学期中宿舍生活规范检查为全优的者加0.25分,两学期全优加0.5分。

5).以上宿舍获奖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二、减分

1.校院通报批评减1分。

2.警告处分减2分。

3.严重警告处分减3分。

4.记过处分减4分。

5.留校察看处分减5分。

6.一学期中宿舍生活规范检查个人扣满10分者减0.1分,以此递增。

7.本科学生到第四学期末英语未通过四级者从第五学期开始依次减0.30.60.91.2分。

8.本科学生到第四学期末计算机未通过二级者从第五学期开始依次减0.30.60.91.2分。

9应该参加的集体活动,如班会、讲座、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无故缺席有一次扣0.1分,累计扣分。

三、备注及说明

1.每一项目加分以获得的荣誉证书或有关有效证明为准,凡是符合上述加分的学生应在进行综合测评前将荣誉证书或有关有效证明复印件交到院学工办,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确定后,将所加分数转给各辅导员,计入综合测评总成绩中。

2.学生干部加分,仅对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并且能够积极为学院和班级多做工作的一部分学生干部加分,并且宁缺毋滥。

3.学生干部包括院分团委委员、学生分会成员、班级团支部委员和班委成员。

4.学生干部的考核。各班学生干部考核由学生代表和辅导员两方考核打分,各占60%40%的比例,学生代表由辅导员随机抽取学号产生,占学生数的10%-15%学生干部考核条例(见附录)。

5.如出现相同项,不重复加减分,以最高分为限。

本细则加分最高分为3分,超过3分以3分计算,减分累计相加。其它未尽事宜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录:学生干部考核条例(满分100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精神和任务。(5分)

2.准时参加每次相关会议,及时反映学生要求,交流工作经验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15分)

3.认真处理本职范围内的工作,不拖延,不推卸,努力探求工作新思路。(10分)

4.主动承担学院和班级文化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配合院学工办、分团委、班委和团支部搞好各项评比、竞赛、文艺汇演等活动。(10分)

5.团结同学,善于工作,在同学中有较好的影响,无违纪现象发生。(10分)

6.协调好与各部门、各班之间的关系,能相应指导部分工作,开好相关会议,会议有记录。(10分)

7.认真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10分)

8.积极做好学生与院和班主任或辅导员的联络工作,开好相关会议,会议有记录。(10分)

9.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10分)

10.认真完成院和班主任或辅导员临时布置的工作。(10分) 

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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