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将教学规范工作做到实处,使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逻辑关系进一步明确、责任到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课程负责人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机械工程学院开设的课程,参考课程见附件1,也可根据开课情况自行添加。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潜心教书育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担任该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两年及以上,教学效果评价为良好以上。
3、具有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的经验。
4、身体健康良好,精力充沛。
5、已立项建设的省级一流课程、校级一流课程、学院课程群、专业核心课程等,均原则上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6、一名教师最多可兼任两门课程负责人,已立项建设的学院课程群负责人原则上只能负责课程群中的1-2门课。
7、校级及以上课程立项的负责人、各类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奖的教师优先聘任。
8、多位教师同时申报同一课程的负责人时,择优选聘,未被聘任的教师参加第二申报课程的选聘,以此类推。
三、主要职责
1、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2、组织制订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根据培养方案和大纲要求精选教材,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和更新试题库。
3、制订课程教学规范,如教案、考核方式、命题、评分标准、评卷、成绩统计和试卷分析等,按时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学院。
4、课程由2名以上教师授课的,课程负责人要组织集体备课(每学期不少于1次);同时,组织相应的教学改革、教法等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并备案可查。
5、负责并向学院提交本课程达成度分析报告,并对教学方式与方法、教学内容进行持续改进。
四、聘任规则
1、符合条件的主讲教师个人申请或学院推荐,填写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课程负责人申请表》,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并批准后聘任并发文。
2、任期两年,可以连聘连任。
3、对于新上专业或新开课程导致无人符合课程负责人选拔条件的,设临时负责人1名,条件成熟时再选拔课程负责人。
4、聘期未满需要更换课程负责人,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提交更换申请书并备案。
五、考核要求
1、课程负责人履责情况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检查与考核。
2、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等级分合格与优秀,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在年底给予课程负责人一定的工作量补贴。
3、受聘为课程负责人期间,本人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管理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立即停止其课程负责人资格和职权。
4、课程负责人实行动态管理和聘任,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且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课程负责人,停止其课程负责人资格和职权。
六、材料提交
请于2022年3月14日前将《机械工程学院课程负责人申请表》(一式3份)交至教务办,同时提交电子稿材料。
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