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学内涵建设年”第二轮立项教学团队项目验收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05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2015年“教学内涵建设年”立项建设的教学团队项目和2014年立项并延期建设的教学团队项目建设期已满,现开展项目验收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5年立项建设(含指导项目)的教学团队项目和2014年立项并延期建设的教学团队项目,详见《附件1:需验收的教学团队项目》。

二、评审标准

    根据申报书任务要求进行验收。

三、材料要求

    请立项项目负责人按照下面表格中的要求整理材料,并分类整理好放在材料袋中,材料袋封面格式参考附件2,电子材料按照“教学团队验收-XX学院-负责人”为名放在一个文件夹内。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相关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并对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校级立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校级指导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结题验收;

    3.教务处对评审通过的课题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发文。

 

五、材料提交时间

    (一)立项项目

    1.请各教学单位收集整理后于9月17日16:30前将验收纸质材料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知新楼203),同时根据材料要求将电子材料发至jyk3@cslg.edu.cn

    2.请各团队负责人提前准备好不超过8分钟的验收PPT汇报,汇报内容根据《总结报告》整理,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指导项目

    请指导项目所在教学单位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验收通过项目的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2份、验收申请表一式2份、总结报告一式2份)交至知新楼203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jyk3@cslg.edu.cn 。

    联系人:赵远畅  联系电话:52251180。

六、说明

    1.凡建设期满但未达到验收基本要求的,请提交《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6),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1年;

    2.若无法完成建设任务,则填写《终止建设申请表》(附件7);

    3.根据《常熟理工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常理工教〔2014〕30号)(附件8)规定:“教学建设项目经费应于项目完成(结题验收)后的第2年年末前报销完毕,否则该项目结余经费暂停使用并收回学校统筹安排”;“未按规定及时结题或延期一次后仍未通过验收的课题,学校一律予以撤项处理,同时中止、撤销项目资助,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收回”。

 

 

附件1:待验收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2:教学团队建设项目验收材料袋格式

附件3:教学团队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4:常熟理工学院“教学内涵建设年”教学团队项目总结报告(格式参考)

附件5:教学团队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

附件6:常熟理工学院教学建设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附件7:常熟理工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终止建设申请表

附件8:常熟理工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18年9月5日

通知及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