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2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全省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疫情防控工作,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入校评估,确保学生返校后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总体要求

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两手抓,根据学校《关于各教学单位做好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入校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附件2),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做好专家走访准备,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落实学校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配置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形式

1.各二级学院自查。请各二级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3)的要求在927日之前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并填写《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4)和《自查报告》,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对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定好应急处置预案。

2.学校检查。学生返校后,由教务处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二级学院组织整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将《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和《自查报告》于927日前将电子稿(盖电子章)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地址:东湖知新楼206室;电话:52251186;联系人:薛晨

安全检查附件.zip

教务处

2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