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鼓励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撰写并公开发表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改革论文,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对象
第一条 当年以第一作者、并以“常熟理工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为署名单位的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的正刊(必须为“中国期刊网CNKI数字图书馆”收录的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
第二条 面向我院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且在申请资助时本人的课程(含教材)建设、教改项目、教研课题总经费低于1万元的(含)。
二、论文范围与认定
第三条 “教育教学改革论文”是指论文内容属于研究或总结教学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改革等)、教学管理(质量监控、教学评估、教学管理理念与手段等)方面的论文。
第四条 教学教改论文认定工作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提供的论文材料确定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三、资助额度
第五条 发表在核心期刊(正刊)的教育教学改革论文,资助论文版面费上限4000元/篇。发表在一般刊物正刊的教育教学改革论文,资助论文版面费上限2000元/篇。
第六条 受资助的对象每年不超过2篇教育教学改革论文。
四、资助方式
第七条 申请人持论文录用证明、或本年度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期刊原件各一份,以及论文版面费发票,及时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办理。论文的录用证明、发表的论文的时间段为2020.01.01-2020.12.31.
第八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试行,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2月13日